7月13日
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發佈
《微信公眾平臺關於金融類違規營銷內容的規范》
詳情如下
微信公眾平臺一直致力於為用戶提供綠色、健康的網路生態環境,堅決打擊平臺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
為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防范和控制金融營銷活動的法律風險,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關於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制定以下金融類違規營銷內容治理規則。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一 、禁止進行金融類欺詐營銷宣傳
● 微信公眾賬號發佈的內容中,禁止高收益理財欺詐內容,如推廣不正常的高回報理財產品或導流欺詐項目。
案例:
● 微信公眾 賬號發佈的內容中,禁止有償薦股類欺詐:以有償薦股為名,從事欺騙用戶跟隨掮客購買股票的行為。
● 微信公眾 賬號發佈的內容中,禁止以其他新型概念進行欺詐。
二、禁止進行金融類不實營銷宣傳
● 微信公眾 賬號發佈的內容中不得含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誇大/不實的金融類營銷宣傳、容易引起用戶誤解的內容。
案例:
三、禁止進行金融類誤導營銷宣傳
● 微信公眾 賬號發佈的內容中,不得利用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或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的審核或備案程序等作為宣傳噱頭,誤導消費者認為該金融產品或服務有政府保證。
案例:
四、禁止進行金融類無資質營銷宣傳
● 公眾 賬號名稱設置環節,若申請主體填寫的名稱含有金融類相關業務含有《包括但不限於》銀行、保險、基金、證券、借&貸、公募等金融業務或服務相關關鍵詞,主體應具備適當的金融宣傳資質,提供能夠證明合法經營資質的材料。
來源: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版權歸原創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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